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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專題:反洗錢法修訂通過 2025年1月1日起實行
返回 > 來源:反洗錢法修訂通過 明年1月1日起實行 將更好地保護數據安全和公民個人信息,每日經濟新聞,2024.11.09 時間:2024-11-14
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由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全國人大官網此前信息,4月23日,反洗錢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標志著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洗錢法時隔17年后,迎來首次重大修改。
為進一步平衡開展反洗錢工作與保障單位和個人正常金融活動的關系,修訂草案主要作了四個方面修改:
一是明確反洗錢工作的原則,規定反洗錢工作應當依法進行,確保反洗錢措施與洗錢風險相適應,保障正常金融服務和資金流轉順利進行,維護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增加規定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應當根據客戶特征和交易活動的性質、風險狀況進行;對于涉及較低洗錢風險的,應根據情況簡化客戶盡職調查。
三是明確金融機構采取洗錢風險管理措施的條件,不得采取與洗錢風險狀況明顯不相匹配的措施,并保障客戶基本、必需的金融服務。
四是簡化救濟程序,規定單位和個人對洗錢風險管理措施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洗錢風險管理措施涉及客戶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