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13號)以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于發布中基協(AMAC)基金行業股票估值指數的通知》(中基協發[2013]13號)的原則和有關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基金托管人商定,決定對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國泰君安”(證券代碼:601211)股票進行估值調整,自2024年9月25日起按指數收益法進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該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該停牌股票恢復正常交易,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