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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名稱:中海惠裕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LOF) | |
基金代碼:163907 | 基金類型:-- |
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基金經理
基金經理:邵強
英國伯明翰大學國際會計與金融專業碩士。曾任中植企業集團北京管理總部助理分析員、興業證券計劃財務部研究員、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同業經理、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債券研究員。2018年9月進入本公司工作,現任基金經理。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任中海瑞利六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2月至今任中海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9年3月至今任中海惠裕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
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的公司債部分、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可轉債等,也不參與一級市場的新股、可轉債申購或增發新股。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其中投資于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資產凈值的20%,現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
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全債指數
運作方式
契約型。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內,惠裕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個月開放一次,惠裕 B 封閉運作并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屆滿,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屬于證券投資基金中較低風險的基金品種,其風險收益預期高于貨幣市場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內,本基金經過基金份額分級后,惠裕A為低風險、收益相對穩定的基金份額;惠裕 B 為較高風險、較高收益的基金份額。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內,本基金經過基金份額分級后,惠裕A為低風險、收益相對穩定的基金份額;惠裕 B 為較高風險、較高收益的基金份額。